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桂林市2020年大气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桂林市2020年大气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桂林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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