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海事局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15日 |
| 标 题:桂林海事局关于印发政务服务指南(2021)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林海政务〔2021〕81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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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海事处,局有关部门、办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海事政务服务,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根据《广西海事局关于印发政务服务指南(2021)的通知》(桂海政务〔2021〕120号),局组织编制了《桂林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1)》(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开。各海事处、办事机构要及时将《指南》通过触摸屏等公示方式在政务大厅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二、加强学习,严格执行。各海事处、局有关部门、办事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指南》进行系统学习,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海事政务服务的办理流程、条件、期限等,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桂林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0)的通知》(桂林海政务〔2020〕79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海事局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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