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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机构是否已经不再需要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在机构设施设备达标的情况下可以开业,收养老人?

2019-05-06 14:27     来源:桂林市民政局     作者:桂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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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87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养机构设立许可。由于养机构设立许可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益保障法》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因此,在法律没有完成修订并正式施行前,养机构设立许可事项继续有效,举办者仍需要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和《养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明确的条件和程序,依法依规申请养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将继续落实好“放管服”改革提出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举办者提供各种指导和便利。养机构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后,养机构即可收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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