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优化桂林市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根据《广西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公布,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附件:桂林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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