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51个单位已完成市、县、乡、村四级证明事项清理规范清单,并与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对接,41个单位已将清理清单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并报市政管办备案。
县区:县区有关部门已和市级行业部门对接,并核对、调整、修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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