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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18年10月13日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三批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的通知
发文字号:市政函〔2018〕112号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6日
效力状态:有效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三批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的通知

2018-10-26 11:17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桂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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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的通知》(厅发〔201824号)精神我市全面铺开了县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认定桂林市临桂区东方红柑桔产业示范区、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金燕子柑桔产业示范区、全州县都庞芋香示范区、全州县源东扶贫渔业示范区、荔浦县马蹄特色产业示范区、恭城瑶族自治县古樟林油茶文化产业示范区、资源县高山特色休闲生态农业示范区、灌阳县水车镇桂稻鱼香立体循环农业示范区、全州县柑桔产范区、平乐县高埠民惠荷景休闲农业示范区10个示范区为“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

希望以上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再接再厉,严格管理,不断提质升级,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建设,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1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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