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18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桂林市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桂林开放大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市政函〔2021〕7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9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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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桂林市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桂林开放大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广播电视大学更名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50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地方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及工作站更名有关工作的函》(桂教函〔2021〕99号)精神,同意桂林市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桂林开放大学。
二、桂林市广播电视大学更名后,隶属关系及管理体制不变,仍由市人民政府举办、建设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广西开放大学和你局指导;原有学历及非学历办学权等保持不变,主要职责是推进我市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服务我市全民终身学习。
三、你局要加强对桂林市广播电视大学更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学校制定《桂林开放大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合理定位,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四、今后,你局要指导桂林开放大学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我市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桂林市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事宜,由你局按要求及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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