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31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学永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市政干〔2024〕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5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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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刘学永同志任桂林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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