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15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 |
| 发文字号:市政电〔2020〕1号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8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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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电〔2020〕 7 号)要求,为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切实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经研究,成立桂林市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领导小组,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彭代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韦凤云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钟 洪 副市长
谢灵忠 副市长
赵奇玲 副市长
成 员:孙清洪 市政府副秘书长
贲黄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唐建林 市教育局局长
韦远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谷海洪 市财政局局长
韦文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局长
曾 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钟德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立圭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昕 市商务局局长
罗建章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蒋平华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唐述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子西 市体育局局长
李 强 市统计局局长
肖必忠 市国资委主任
赵雪萍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王晋峰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总经理
秦 杰 南宁铁路局桂林车站站长
霍曙雄 桂林银保监分局局长
徐 宁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椿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魏承林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
石修雄 市商务局副局长
和向东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贲黄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唐椿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魏承林、市商务局副局长石修雄、市统计局副局长和向东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彭代元常务副市长负责总体协调及重大项目建设调度;韦凤云副市长负责文化、旅游等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钟洪副市长负责工业、商贸流通、进出口等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谢灵忠副市长负责大农口等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赵奇玲副市长负责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
建立分工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负责各自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协调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遇到跨领域、跨行业的重大事项及问题,可请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研究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本领域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收集和分析本领域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各自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落实收集、分析及报送工作,于2020年2月17日下午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二)建立日报制度。一是报告内容要求。报告辖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行业(市直各部门负责)内企业和项目情况,包括:企业清单及基本信息,恢复生产企业清单、复产企业的生产情况、未复产企业未复产原因等情况,分析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在建重大项目清单及基本情况,停工的在建项目复工情况,存在问题、应对措施等。二是报送时间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务必每日一报,于每日16:00 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当天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日12:00前将前一日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形成每日要情简报,报告市人民政府并抄报市有关领导。
(三)建立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统计局等单位建立专班,采取合适途径对全市各行业各地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会商会诊,密切跟踪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形成每日要情简报。
(四)其他事项。因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可由市发展改革委代章。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另行发文。
联系人:曾丽娟,电话:13707838540,邮箱:glfgfc@163.com。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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