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0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市政办函〔2025〕2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8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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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与自治区办公时间保持一致,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2025年8月1日起,位于临桂区的市直机关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并安排好相关工作。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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