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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1年06月21日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市政办电〔2021〕15号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6日
效力状态:有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桂林市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7-06 14:30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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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2021年桂林市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21


2021年桂林市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21年我市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0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聚焦我市“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推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实施10大工程,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规模。力争2021年全市实施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达400亿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围绕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做实、风貌塑形、文化铸魂”方针,以农业产业发展和生产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为建设重点,切实抓好脱贫成果巩固、粮食安全保障、特色产业增效、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升级、现代农业支撑、农产品出村进城、乡村旅游融合、农村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覆盖等10大工程。

(一)脱贫成果巩固工程

1.持续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将脱贫县、脱贫村的帮扶重点放到发展产业上,围绕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建设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巩固就业帮扶车间,支持脱贫区发展乡村旅游。

2.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继续巩固和完善脱贫地区村村通公路,开展1019户自然村(屯)通硬化路项目。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保障水平和质量。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有条件的脱贫村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3.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继续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基地,支持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激活集体资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集体经济。建立一批“三变”改革示范村屯和示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一批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平台。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粮食安全保障工程

1.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继续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和灌区节水灌溉工程,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市2021年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8.1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8万亩),非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修复任务0.75万亩。推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2.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建设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实施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推广绿肥种植、旱作节水农业、水肥一体化等技术。

3.发展现代粮食产业链。重点支持粮食烘干储备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提升低温准低温储粮能力,做大做强主粮加工业,在全州县、叠彩区打造区域性粮食物流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特色产业增效工程

1.发展优势种植业。建设一批特色种植业种加销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大力发展优势种植业。建设桂林沙糖桔优势产区示范基地,同时发展柑橘、柿子、葡萄等水果的标准化种植基地。建立蔬菜示范基地,同时配套大棚水肥一体化等基础设施。发展马蹄、芋头、西红柿、辣椒等名特优经济作物,进一步做好罗汉果等道地中药材品种培育。大力发展富硒农产品,打造富硒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富硒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

2.发展生态养殖业。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建设工程,实施一批生猪标准化养殖、种猪育种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屠宰、加工、冷库、运输等设施设备。扶持牛、羊、家禽生态养殖示范场建设,并新建一批配套的现代化、规模化的畜禽屠宰场。

3.发展现代渔业。实施冷水鱼、集装箱养殖、稻鱼综合种养等养殖基地建设,建设鱼类良种繁育基地。

4.发展现代林业。实施油茶“双千”计划,改造和新造一批油茶园建设高标准工业原料林以生态康养为依托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建设森林康养体验基地。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升级工程1.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一批以休闲农业、现代农业、特色农业为主的核心示范区,丰富核心示范区的类型,完善示范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2.推动农产品产业聚集区升级。创建罗汉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聚集区的建设,每县创建1个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等环节设施的标准化和规模化。3.着力抓好全州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桂林市“大美漓江”“红色湘江”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等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现代农业支撑工程1.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在永福县、荔浦市等柑橘主产区建设柑橘良种繁育基地。在全州县、灌阳县等水稻主产区建设水稻育种基地。实施罗汉果、荔浦芋、马蹄等特色农产品种质资源提纯复壮,加快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抓好生猪良繁育,加强地方特色家禽家畜品种保护和繁育。2.建立动植物保护体系。建立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控体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兽医社会化服务。3.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抓好农机购置补贴落实。重点推广水稻全程机械化、生猪机械化养殖、果园机械化作业。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4.建设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积极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加快农业大数据应用。5.夯实现代农业支撑基础。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产业化联合体,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1.合理布局农产品产地市场。在永福县、荔浦市等地建设沙糖桔大型专业交易中心建成全州县桂北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在蔬菜、罗汉果、柿子、花卉苗木、中药材等主产区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加快城区(县城)、乡镇升级改造农贸市场。2.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推进临桂区福达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建设,推进全州、兴安、平乐、荔浦、恭城等重点县域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建设一批畜禽水产品专业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地头冷库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配送系统。3.培育农产品品牌。培育桂林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4.拓展农业开放合作。在永福县、灌阳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等区域建设供港、供深农产品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七)乡村旅游融合工程1.发展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继续抓好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重点提升全州大碧头、阳朔遇龙河、兴安灵渠、秀峰桃花湾、龙脊梯田、永福罗汉果、荔浦荔江湾、灵川银杏、恭城月柿等特色乡村游,打造环桂林乡村旅游线路。2.发展乡村民宿。鼓励发展民宿经济,以阳朔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全州县、资源县、灌阳县为重点,打造一批民宿集群和精品民宿。3.夯实乡村旅游发展基础。建设两江机场一级旅游集散中心,改造升级一批乡村旅游区的道路、水电、通讯、厕所等基础设施,完善引导标识系统。〔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八)农村环境改善工程1.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整村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开展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试验示范,重点实施兴安县厕所粪污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荔浦市粪污一体化处理项目,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2.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先在人口密度较大的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建设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实施一批村(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建和改造一批乡镇垃圾中转站、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购置垃圾转运车辆、垃圾桶和垃圾分类箱一批,新建堆放池一批,重点支持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利用处理设施建设。4.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石漠化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实施荔浦市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和灵川县甘棠江湿地公园建设。开展土壤改良及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快速腐熟还田技术应用与推广。在灵川县、全州县等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污水处理池、污水输送管道、集粪棚、生态养殖栏舍等。5.持续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开展农村“三清三拆+”整治,建设一批具有桂北风貌特色的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村庄。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腾退试点工作,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工作,提升和完善农村宅基地执法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宅基地执法设备设施科技化水平。6.扎实抓好兴安县、阳朔县全国农村水系综合建设试点县和全州县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县等国家级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城管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基础设施提升工程1.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等农村公路提级改造。有序推动具备条件的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推动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完成内部主干道硬化,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护坡修建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2.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新建、改造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更新老旧工程和管网。3.持续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增强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开展农村太阳能光亮工程,创建一批太阳能公共照明示范村。4.实施“百兆乡村”“4G乡村”工程,逐步完善5G网络基础设施。选择符合条件的村(屯)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公共服务覆盖工程1.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达标建设管理。改善乡村教师待遇,推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建设中心幼儿园。2.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提升医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推进县医院、县中医院达到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提升重点中学乡镇卫生院救治服务能力,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参照国家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建设,建设完善村级卫生室。3.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开展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文体广场、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建设一批县、乡、村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基地或中心),强化农耕文化的发掘和保护工作。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完善村级健身场地设施,有条件的村(屯)支持骑行道、步行道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主要措施(一)积极扩大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领域的规模。积极谋划在农业农村领域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其中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申报发行一般债券,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申报发行专项债券。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谋划储备农业农村领域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二)保障财政支农投入。按照“三农”工作重心全面转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三农”财政支持力度,确保投入增幅、总量持续增长。按规定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聚焦支持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要平台和主导产业等,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积极抓好土地增减挂、旱改水等项目,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农收入来源。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三)加大金融服务力度。积极引导地方性银行扎根本地、服务本地,进一步扩大村级金融服务点覆盖面,开发出适宜农业农村的特色金融产品。充分利用“桂惠贷”支持“三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推进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三农”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贷款门槛。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不断丰富保险品种,提高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覆盖面。(四)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探索农业重点领域投融资新机制新模式,探索设立农业投资基金、采取PPP模式等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三农”领域。抓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鼓励引导企业、商会、协会等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承担履行好部门职责和地方主责,制定出台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积极推动落实。(二)强化项目储备。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抓紧制定扩大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谋划储备重大项目,建立项目库。建立储备项目分类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补充项目库。开展项目定期调度,及时掌握项目工作进度。(三)推进项目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涉农企业负担,稳定投资信心,激发投资活力,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围绕方案抓落实、围绕考核抓进度、围绕难点抓推进,加快项目实施。(四)严格督导考核。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纳入2021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对县(市、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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