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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0年02月19日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桂林市2020年土地储备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市政办电〔2020〕6号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4日
效力状态:有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桂林市2020年土地储备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

2020-02-24 11:15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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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2020年土地储备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19

桂林市2020年土地储备工作绩效考评方案

为全面完成我市土地储备目标任务,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桂林市土地储备两年滚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办〔20198)精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市发〔20193号)要求,结合2019年土地储备绩效考评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成员单位的市土地储备绩效考评工作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组)。考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组织日常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定期通报考评情况。

二、考评对象

(一)市本级单位(5个):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高新区)、雁山区;

(二)县(市、区)、园区单位(13个):灵川县[高铁(桂林)广西园]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阳朔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瑶族自治县、临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考评内容

(一)市本级单位的土地储备、报批、出让、划拨、征收等5项指标;

(二)县(市、区)、园区单位的土地储备、报批、出让、划拨、近五年供地率等5项指标。

四、计分方式及评分标准

考评总分100分,全年考评总分112月月度考评平均分。

月度考核任务根据实际完成比例计分,月度考核超额完成任务的,计分不能超过设定分值,但成绩可以结转到下月,完成全年考核指标的,最终月度考核分按满分计算。

(一)市本级单位评分标准

月度考评由土地储备(20分)、报批(20分)、出让(20分)、划拨(20分)、征收(20分)等5项指标组成,每月根据实际完成比例计分;月度考评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满分计分,超额工作量可以结转到下月。完成全年考评指标的,最终月度考评分按满分计算。

(二)县(市、区)、园区单位评分标准

月度考评由土地储备(20分)、报批(20分)、出让(20分)、划拨(20分)、近五年供地率(20分)等5项指标组成,每月根据实际完成比例计分;月度考评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满分计分,超额工作量可以结转到下月。完成全年考评指标的,最终月度考评分按满分计算。

五、考评程序

考评按照先审查资料后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被考评单位上报绩效考评材料。被考评单位根据考评指标任务,将绩效考评材料上报考评工作组办公室(每月25日以前上报当月月度考评材料,未按时上报考评材料的指标将不予计分)。绩效考评材料包括:考评工作总结、工作进展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用地批复文件、土地收储协议、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等。

(二)审查材料。考评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各单位报送的绩效考评材料,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计算绩效指标分值。

(三)现场核查。考评工作组办公室年底组织对考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四)考核小结。现场核查结束后,考评工作组组织集中讨论,确定各单位考评得分。

(五)情况汇报。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将考评工作情况报告和考评评分表报送考评工作组办公室,由考评工作组办公室审查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并将考评结果报市委督察绩效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园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推进机制,认真对照考评指标,逐项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督察指导,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严格审查,严守纪律

各县(市、区)、园区要按实际情况认真填报绩效考评材料,做到不错漏、不虚报、不瞒报,开市土地储备联席会议,督促各县(市、区)、园区按照任务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考评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园区要在市土地储备联席会议上进行通报。考评工作组办公室每季度将各单位考评情况形成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人民政府。

奖惩并举,强化实效

土地储备绩效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市级年度绩效考核,并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挂钩,考评结果将直接作为奖惩依据,并进行全市通报。对市、区、园区考评成绩不足60分的,暂停下年度建设用地报批市本级单位考评成绩不足60的,除暂停下年度建设用地报批外,还将暂停拨付征地资金。

    附件:1.桂林市2020年土地储备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任务表

(市本级)

          2.桂林市2020年土地储备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任务

[县(市、区)、园区]


附件1

桂林市2020年土地储备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任务表(市本级)


报批20分)

储备20分)

征收20分)

出让20分)

划拨20分)

计分细则

用地报批是否完成,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土地收储移交是否完成,以完成报批、征地、与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收储协议为准,市五城区收储需完成清表、建立围墙。

征收土地是否完成以签订征收协议并完成支付为准。

出让供地是否完成以签订出让合同、录入在线监管系统为准。

供地是否完成以录入在线监管系统为准。

城区

面积(亩)

新增收储面积(亩)

面积(亩)

面积(亩)

面积(亩)

1.象山区

年度计划工作量

800

2733

1916

773

840

月度工作量

67

228

160

64

70

2.秀峰区

年度计划工作量

570

1150

1084

370

1016

月度工作量

48

96

90

31

85

3.叠彩区

年度计划工作量

700

1311

1177

483

370

月度工作量

58

109

98

40

31

4.七星区

(含高新区)

年度计划工作量

1000

1156

3446

209

936

月度工作量

83

96

287

17

78

5.雁山区

年度计划工作量

500

1938

1903

891

413

月度工作量

42

162

159

74

34

年度合计

3570

8288

9526

2726

3575

月度合计

298

691

794

227

298

备注:1.月度考核任务要在每月底前完成,根据实际完成比例计分;2.月度考核超额完成任务的,计分不能超过设定分值,但成绩可以结转到下月;3.完成全年考核指标的,最终月度考核分按满分计算。


附件2

桂林市2020年土地储备绩效考核指标任务表[县(市、区)、园区]


报批

20分)

储备

20分)

出让

20分)

划拨

20分)

近五年供地率

20分)

计分细则

用地报批是否完成,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土地收储移交是否完成,以完成报批、征地、与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收储协议为准

出让供地是否完成以签订出让合同、录入在线监管系统为准。

供地是否完成以录入在线监管平台为准。

1.县(市)、临桂区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不足60%,不计分;60%-70%,按完成比例计分;供地率达到70%的,计20分;超过75%以上的,给予适当加分2.供地率以在线监管平台的数据为准

县(市、区)、园区

面积(亩)

面积(亩)

面积(亩)

面积(亩)

%

经济技术开发区

年度计划工作量

800

1800

460

200

70%

月度工作量

67

150

38

17

高铁(桂林)广西园

年度计划工作量

800

1150

600

200

70%

月度工作量

67

96

50

17

临桂区

年度计划工作量

1800

1800

800

470

70%

月度工作量

150

150

67

39

灵川县

年度计划工作量

150

400

200

460

70%

月度工作量

13

33

17

38

全州县

年度计划工作量

250

1100

400

850

70%

月度工作量

21

92

33

71

兴安县

年度计划工作量

500

1200

400

400

70%

月度工作量

42

100

33

33

永福县

年度计划工作量

350

600

200

800

70%

月度工作量

29

50

17

67

阳朔县

年度计划工作量

450

1200

200

670

70%

月度工作量

38

100

17

56

灌阳县

年度计划工作量

200

600

200

200

70%

月度工作量

17

50

17

17

龙胜各族         自治县

年度计划工作量

200

400

200

1530

70%

月度工作量

17

33

17

128

资源县

年度计划工作量

200

300

200

150

70%

月度工作量

17

25

17

13

平乐县

年度计划工作量

450

750

200

100

70%

月度工作量

38

63

17

8

荔浦市

年度计划工作量

300

1350

300

450

70%

月度工作量

25

113

25

38

恭城瑶族自治县

年度计划工作量

150

700

150

460

70%

月度工作量

13

58

13

38

年度合计

6600

13350

4510

6940

月度合计

550

1113

376

578

备注:1.月度考核任务要在每月底前完成,根据实际完成比例计分;2.月度考核超额完成任务的,计分不能超过设定分值,但成绩可以结转到下月;3.完成全年考核指标的,最终月度考核分按满分计算.4.高铁(桂林)广西园与灵川县合计考核,供地率按灵川县的供地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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