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21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巡视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督导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市政办电〔2021〕6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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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巡视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区不合法、不合规建设项目整治工作,确保2021年3月25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中央巡视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3月22—25日。
二、督导内容
(一)将整改工作纳入党政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党政同责机制情况。
(二)自然保护区(含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下同)水电站、采矿(探矿)等不合法、不合规项目等清理排查情况;是否采取实地调查、走访群众、投诉举报、本级和上级数据比对等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清理排查;是否存在漏报、错报、瞒报现象,是否及时纠正。
(三)自然保护区采矿(探矿、采石)项目是否全部关停取缔。
(四)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水电站是否关闭,即于2021年3月23日前切断上网线路、拆除发电机组,拆除发电厂房,如拆除厂房确有困难,可先封闭厂房,确保终止发电运行,并逐一制定拆除退出方案,并依法妥为善后;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不合法、不合规水电站是否全部停止发电,即于2021年3月23日前切断上网线路、封闭发电机组和发电厂房,确保中止发电运行,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即完善各种手续,组织“后环评”,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恢复发电运行。
(五)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发电拦水、引水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如全部拆除影响生态环境,可实施去功能化;位于自然保护缓冲区的发电拦水、引水设施设备全部去功能化。
(六)自然保护区水电站、采矿(探矿)等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查、审批)手续清理排查认定情况。
1.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审批;
2.自然资源部门: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探矿)审批;
3.林业园林部门:征占用林地审批;
4.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按环评要求确保生态流量;
5.水利部门:取水许可证核发;
6.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
7.供电部门:有关上网安全等审查手续;
8.其他应当办理的审查审批手续。
(七)各级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八)清理整治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
(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清理整治任务,不拖全区、全市后腿的措施。
三、督导分工
第一组督导荔浦市
组长:赵仲华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戴伟鹏市委副秘书长
贲黄文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陆丹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成员:王 皞 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科长
梁斌市水利局农电技术科副科长
(联络员,联系电话:13977376603)
第二组督导资源县、临桂区
组长:钟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清洪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水才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崔长江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总经理
成员:周程安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科科长
(联络员,联系电话:13597338366)
熊 飞 市林业和园林局保护地科副科长
第三组督导灵川县、兴安县
组长:韦凤云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申光明市政府督查专员、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邓学云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震达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副总经理
成员:黄永杰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科长
范丁一市林业和园林局保护地科科长
(联络员,联系电话:18007887319)
第四组督导灌阳县
组长:王建毅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罗贤瑞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郑文宝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健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王志军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麻捷市林业和园林局保护地科副科长
(联络员,联系电话:13788596799)
第五组督导恭城瑶族自治县
组长:彭东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龙杏华副市长
副组长:曹方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永光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梁柱市自然资源局地质勘察保护科科长
(联络员,联系电话:17777376063)
市林业和园林局1名科长
第六组督导阳朔县
组长:古国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副组长:朱名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飚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蒋伟宁市水利局副局长
成员: 市自然资源局1名科长
徐付林 市政府办公室六秘科副科长
(联络员,联系电话:15977383854)
第七组督导龙胜各族自治县
组长:沈威虎市委常委、副市长
赵奇玲副市长
副组长:刘其国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易云初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 市自然资源局1名科长
唐璘市水利局农电技术科科长
(联络员,联系电话:13807736571)
第八组督导全州县
组长:蒋育亮市委常委、秘书长
副组长:龚财金市委督查专员、市委督查绩效办二级调研员
舒忠常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谢 滔 市市场监管局许可科副科长
彭少宁市水利局农电技术科科员
(联络员,联系电话:13737741093)
第九组督导永福县
组长:谢灵忠副市长
副组长:李首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文飞市水利局局长
李双林市湿地管理中心主任
成员:张玉宝 市市场监管局许可科科长
廖根健市政府办公室五秘科副科长
(联络员,联系电话:13635187050)
四、督导形式
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访谈、实地查看等相结合。
五、工作要求
(一)为减轻基层负担,请各督导组统筹安排,此次中央巡视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督导工作原则上与《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督导工作的通知》(市办发电〔2021〕3号)督导合并开展。请各有关县(市、区)与督导组加强沟通、做好衔接。
(二)各有关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此次中央巡视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三)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车队统筹安排好督导工作用车。
(四)督导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督查“十不准”“十不得”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附件:桂林市自然保护区不合法、不合规建设项目汇总表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1日
附件
桂林市自然保护区不合法、不合规建设项目
汇总表
单位:个
|
序号 |
县(市、区) |
合计 |
类 别 | |||||
|
水电站 |
矿业权 | |||||||
|
小计 |
原报 数量 |
新增疑似数量 |
小计 |
采矿权 |
探矿权 | |||
|
1 |
灵川县 |
35 |
30 |
28 |
2 |
5 |
0 |
5 |
|
2 |
全州县 |
16 |
10 |
6 |
4 |
6 |
1 |
5 |
|
3 |
兴安县 |
6 |
3 |
2 |
1 |
3 |
1 |
2 |
|
4 |
永福县 |
16 |
9 |
7 |
2 |
7 |
4 |
3 |
|
5 |
阳朔县 |
4 |
2 |
2 |
0 |
2 |
1 |
1 |
|
6 |
灌阳县 |
11 |
8 |
7 |
1 |
3 |
0 |
3 |
|
7 |
龙胜各族 自治县 |
2 |
1 |
1 |
0 |
1 |
1 |
0 |
|
8 |
资源县 |
2 |
1 |
0 |
1 |
1 |
0 |
1 |
|
9 |
荔浦市 |
1 |
0 |
0 |
0 |
1 |
0 |
1 |
|
10 |
恭城瑶族 自治县 |
50 |
18 |
2 |
16 |
32 |
12 |
20 |
|
11 |
临桂区 |
3 |
1 |
0 |
1 |
2 |
0 |
2 |
|
合计 |
146 |
83 |
55 |
28 |
63 |
20 |
43 | |
备注:以上数据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请各县(市、区)进一步摸清底数,如实、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漏报、错报、瞒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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