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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1年05月17日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市政办电〔2021〕10号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7日
效力状态:有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2021-05-27 11:30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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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2021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作已列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我市市本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市为民办实事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和市直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所承办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承办事项纳入本县(市、区)、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因人员变动需要调整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各县(市、区)和市直牵头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确保人员到位,并于2021520日前将调整后的组织领导机构、为民办实事工作联络员及联络方式报市实事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编制时间表,建立环环相扣的执行链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实施方案于2021520日前报市实事办备案;把为民办实事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主动对接、互相协作、各负其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市财政局、市直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努力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帮扶。市直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实事项目资金供应充足。需县(市、区)出资或配套资金的项目,县(市、区)财政要足额安排资金,按时拨付到位。要实行严格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拨付程序,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浪费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坚持牵头负责、整体协作的原则,牵头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及时向市实事办报告。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把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阶段、各时间节点,制定阶段性目标要求,倒排工期,动态检查,推进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实事办要及时掌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问题;要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加快工作推进,采取分级督查、专项督查、动态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要注重督查结果通报制度,注重突出问题协调处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于督查通报的问题要全面跟踪落实,直到问题全面解决。

四、加强宣传报道,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各县(市、区)、市直牵头部门要在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持续与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联系对接,通过我市各主要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社区(村、组)宣传栏等,全过程宣传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工作亮点、典型事迹、惠民成效。努力让为民办实事工作深入人心、温暖民心,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五、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定期向市直各牵头部门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市直各牵头部门应于每月12日前汇总填报《2021年桂林市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见附件3)、《2021年桂林市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见附件4),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实事办。同时,要做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2021715日、2022115日前报市实事办,市实事办要将汇总、收集的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材料报送地址:临桂新区创业大厦1343室;联系电话:2848279;传真:2848890;邮箱:szfwmbss@163.com

附件:1.2021年桂林市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2.2021年桂林市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

3.2021年桂林市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

4.2021年桂林市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桂林市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项目

分类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配合

部门

一、社保惠民项目

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规定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进行缴费补助,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用,为6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2

困难群众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救助金。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3

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

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金和为计划生育(伤残和死亡)家庭发放奖励(特别)扶助金。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二、健康惠民项目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予以财政补助,对城镇重度残疾人、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农村居民等特殊群体给予个人缴费补贴。

市医保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支持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6

0-3岁托育

建设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普惠托育示范点。

市发展

改革委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三、教育惠民项目

7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2021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按自治区下达任务数补助经费奖补支持多元普惠幼儿园。

市教育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8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对国家和自治区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9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造

新建、改扩建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21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达到80%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0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形象。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11

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

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202112月底前土建项目开工率、购置图书和仪器设备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

市教育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2

学生资助

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自治区下达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2.普通高中免学费

对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等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3.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按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四、水利惠民工程

13

农村供水工程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农村供水工程。

市水利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14

中小河流治理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中小河流堤岸治理。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五、安居惠民项目

15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16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市城管委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六、农补惠民项目

17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

按照各县(市、区)实际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测算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耕地给予直接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市农业

农村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18

农机具购置补贴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对农机具购置进行补贴。到2021年底,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自治区相关标准。

市农业

农村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七、生态惠民项目

1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对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进行补偿。

市林业和园林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20

污染防治

对相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扩能升级改造。

市生态

环境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八、文化惠民项目

21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

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乡镇综合文化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进行补助。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

22

全民健身工程

为行政村(社区)新建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篮球场或惠民健身房、门球场,配建体育健身器材等。

市体育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23

农家书屋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任务。

市委

宣传部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24

“儿童之家”创建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儿童之家建设任务。

市妇联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九、巩固脱贫惠民项目

25

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扶持全市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全部完成。

市扶贫办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26

普通公路(含农村公路)养护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普通公路大中修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市交通

运输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27

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

组织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

市科技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十、科技惠民项目

28

农村公共照明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村屯公共照明设施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29

壮美广西·智慧广电

建设完善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完善乡镇无线发射台站长效维护机制;实施老少边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建设自治区下达任务数的“智慧广电”村级全媒体信息室。

市文化

广电和

旅游局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30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按自治区要求,新建及改造一批农村电网项目。

市发展

改革委

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确定责任县(市、区)

市财政局

附件2

2021年桂林市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表

项目分类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总投资

(万元)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牵头部门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万元)


国家补助

自治区补助

市财政

县(市、区)

财政

其他及群众自筹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一、教育惠民项目

1

市机电职业技术学校教学业务楼(阶梯教室及教师办公楼)

项目建筑面积2413.12平方米,计划202112月底前完工。

549

210

市教育局





549

210






2

市卫生学校雁山校区家政护理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建筑面积9912.02平方米,计划2021年年底前完工。

1919.5

1024.9

市教育局

400

400



630

630






3

市第一中学校园改扩建项目-新建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工程

项目建筑面积3641.26平方米,计划2021年年底前主体完工。

1311.7

611.7

市教育局





700

以实际到位为准






4

市第十九中学校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一标(2#3#)

项目包含2#图书阶梯教室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137.72平方米、3#普通教学楼建筑面积为3238.2平方米,计划20219月底前完工。

1362

310

市教育局

1000

1000



310

310






一、教育惠民项目

5

市第十二中学改扩建项目(2#3#)

项目包含2#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646平方米、3#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442平方米,计划202112月底前完工。

2500

1300

市教育局





1300

以实际到位为准






6

市第十八中高中部新建9#教学楼工程

项目建筑面积3313平方米,计划202112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

1300

600

市教育局



500

500

700

以实际到位为准






7

市第十八中东环校区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

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计划202112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

300

300

市教育局





300

300






8

新建叠彩实验小学

项目建筑面积29300平方米。202112月底实验教学楼、教学附属楼、食堂及宿舍主体完工。

8300

4347.3

市教育局

1500

505

2000

1195

1500

827.7

2300

425

1000

1000


9

市金雁学校新建工程—1#宿舍楼

项目规划建筑面积3723.68平方米,计划在202112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

1300

300

市教育局

1000

1000







300



10

临桂区新城小学项目

学校规划用地1617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实验综合楼、食堂、综合体育馆等。计划202112月底前完成校舍主体建设。

11000

5000

市教育局

600

600





4400





一、教育惠民项目

11

临桂区城区第一小学搬迁项目

新建教学楼综合楼、教师周转房、食堂及附属设施,学校规划用地32243平方米,计划202112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

11608

6608

市教育局

600

600

540

540



10468

1356




二、健康惠民工程

12

改造6所直属学校护眼灯项目

每个教室改造预算1.1万,共计改造约181个教室。202112月底完成改造。

197.45

197.45

市教育局





197.45

197.45






三、文化惠民工程

13

系列花市活动

园林植物园、穿山公园、西山公园、南溪山公园、虞山公园、訾洲公园等根据花季组织相应活动,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95

95

市林业和园林局





95

95






14

南溪山公园全面免费开放

南溪山公园对外全面免费开放。

150

150

市林业和园林局





150

150






四、社区服务惠民工程

15

社区服务站建设

在秀峰区、七星区进行3个社区服务站的改扩建,改善社区服务设施,扩大服务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20211231日前完工。

630

630

市民政局





280


350





五、养老惠民工程

16

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政府为60-79周岁的特殊困难老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600

600

市民政局





600







六、城市环境提升工程

17

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报检的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补贴奖励。

50

50

市市场监管局





50

50






18

五城区重要部位楼宇节点照明设施电费支出及用电改造项目

对五城区138个楼宇节点进行用电改造和电费支出。

195

195

市城管委





195

195






19

桥梁美化工程(北辰立交、上海路立交、解放桥美化)

对北辰立交、上海路立交、解放桥三座桥梁进行美化。

288

288

市城管委





288







20

桥梁亮化工程(北辰立交、香江立交亮化)

对北辰立交桥和香江立交桥进行亮化建设。

24

24

市城管委





24







21

道路交通标线更新项目

对创城重点道路交通标线更新。

200

200

市公安局





200

200






22

重点路口交通设施改造

对创城路口交通设施进行改造。

108.46

108.46

市公安局





108.46

108.46






六、城市环境提升工程

23

重点环卫设施维护及环卫督查项目

山口填埋场尾水管道抢修、公益广告制作安装、环卫督查及后勤保障等。

10

10

市城管委





10

10






24

违法广告拆除项目

拆除全市违法广告。

20

20

市城管委





20

20






25

重点人行道地砖、坑洼路面、井盖修复、人行道隔离墩设置项目

①对重点人行道板更换维修,坑洼沥青路面维修,人行道隔离墩更换等。

55

55

市城管委





55

55






②对30条市政道路车行道路路面坑洼、损坏路面,人行道地砖及附属设施松动、损坏进行及时修复以及主要桥梁设施维修。

509

50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09

509






26

文明城创建长效管理项目

深化巩固创城成果,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城管综合执法,数字化城市管理,照明、排水、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和交通设施维护等城市长效管理项目。

721.28

721.28

市城管委





721.28







27

市政公厕整改项目

制作一批市政公厕指示牌;更换及修复公厕内部水龙头等损坏设施;增加无障碍设施等。

15

15

市城管委





15

15






六、城市环境提升工程

28

路灯设施专项整改项目

对损坏路灯进行修缮(含一台路灯专变更换),路灯灯罩清洗,主次干道灯杆、控制柜和变压器喷漆美化,路灯智能控制柜通信模块升级改造等。

340

340

市城管委





340

340






七、科技惠民工程

29

数字化城管软件平台模块升级项目

对数字化城管软件平台部分功能模块进行调整完善,升级优化。

20

20

市城管委





20

20






八、环保惠民工程

30

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新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2030个。

50

50

市城管委





50







31

机动车遥感监测项目(二期)

建设5套遥感监测、18套黑烟车抓拍及1套移动式遥感检测。

2182.7

516

市生态环境局





516

516






九、畅通惠民工程

32

万福路维修改造工程

本次改造道路全长10.14公里:1.增设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2.维修路面;3.按交通设施等级B级局部改造沿线交通设施及不规范开口;4.改造公交停靠站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5.更换光源,提高照度。

10944.3

10944.3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000







33

净瓶山桥拆除重建工程

拆除旧桥,设置8米宽装配式贝雷梁钢便桥,新建桥梁采用三跨变截面梁桥,跨径组合7280米,桥宽50.5米,双向六车道。

39387.01

100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000







十、消防安全惠民工程

34

消防救援基础设施建设

北站消防站项目位于叠彩区站前片区CB16-3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8446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70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068.5平方米。

1655.49

800

市消防救援支队





1655.5

800







合计


99897.89

47150.39


5100

4105

3040

2235

7868.45

2965.15

17518

1781

1300

1000

附件3

2021年桂林市自治区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牵头部门

总投资(万元)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已完成投资(万元)

项目完成实物工作量

推进中的困难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万元)

国家补助

自治区

补助

市财政

县(市、区)财政

其他及群众自筹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附件4

2021年桂林市市级层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牵头部门

总投资(万元)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已完成投资(万元)

项目完成实物工作量

推进中的困难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万元)

国家补助

自治区

补助

市财政

县(市、区)财政

其他及群众自筹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计划

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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