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1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23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市政办电〔2023〕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8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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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2023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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