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05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桂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市政办〔2025〕1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2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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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5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桂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
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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