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24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市政办〔2025〕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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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桂林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我市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经组织相关
部门调查研究,现公布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5年立法审议项目(1个)
《桂林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条例》(牵头起草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提请审议时间:2025年7月)。
二、2025年立法调研项目(3个)
(一)《桂林市罗汉果产业促进发展条例》(牵头起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间:2025年10月)。
(二)《桂林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牵头起草单位:市城管委,完成时间:2025年10月)。
(三)《桂林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牵头起草单位:市城管委,完成时间:2025年10月)。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立法方向。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立法事项党组(党委)讨论制度,优先制定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法规,确保立法与改革决策同部署、同推进。
(二)深化民主立法,凝聚社会共识。严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论证等方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邀请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基层社区、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言献策,让立法过程真正汇聚民意、吸纳民智。
(三)立足实践需求,突出地方特色。聚焦城市治理难点和改革堵点,加强政务服务、城市发展、营商环境等领域立法调研,避免照搬上位法,细化条款增强可操作性,确保法规“接地气、真管用”。
(四)严格规范程序,强化法治保障。立法审议项目牵头起草单位要严格遵循立法程序,及时组建起草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充实专业工作人员,落实立法工作经费,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报送工作方案至市司法局,并及时报送送审稿及相关资料,密切配合审查修改工作。立法调研项目牵头起草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完成调研任务,及时报送调研报告及相关资料至市司法局,全力配合做好评审工作。市司法局要强化督促指导,切实履行立法审查职责,持续跟踪各牵头起草单位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高效、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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