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5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市人民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市政办〔2025〕1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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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桂林市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聘请市人民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名单(以姓氏笔划排序)
马艺珊 广西桂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真理 广西银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筱鑫 广西君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邓 君 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主任
韦寅生 广西银杉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旗胜 广西三心律师事务所主任
苏力俭 广西君美律师事务所主任
阳继宁 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丽玲 广西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思军 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有荣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余嘉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段海风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唐景生 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贾媛媛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授
二、聘期为3年(从2025年6月15日起至2028年6月15日止)。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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