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02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市政办〔2025〕1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0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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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桂林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林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立法。加快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更好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利民惠企行动。常态长效开展实体经济调研服务,多措并举为企业纾困解难。依托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推动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直达直享、快享快办。有计划、有步骤分级分类分年度有效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督查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以人工智能优化政务服务。推进AI审批智能体“漓政通”开发应用和数据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智能问答、智能预审和智能审批,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向深度数智化转型升级,建立更公开、公平、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推广“两个免于提交”服务模式,对于可以通过“桂通办”平台(即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查询的资料,市场主体免于提供;对于可以通过自治区电子证照库获取的资料,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园区内重点工业项目“五证齐发”改革,实现按标准地带方案供应(在出让前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和施工图联合审查并完成公示)的园区内重点工业项目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五证”在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优化水、电、气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备案制等举措,为重大项目开辟水、电、气办理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优化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12345热线“营商环境”类诉求等推行“无否决权”机制,加快完善“接诉即办”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受理—分办—处理—评价”全过程督查督办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好差评”评价和“办不成事”反映问题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以评促改”闭环管理机制,做到12345热线转办差评应改尽改,强化“办不成事”兜底办。〔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督查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降低用电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快新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消纳。加强园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企业用电电压等级,降低输配电价和电网损耗分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通过多式联运、智慧物流等手段,推动工业企业物流费用占销售额的比重下降0.5个百分点。启动政府定价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政策优化调整程序,降低我市政府定价停车场及中心区域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聚焦外贸企业、民营企业、科创企业三类重点企业,实施走访对接、精准支持,推动金融服务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常态化开展市、县(市、区)两级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积极梳理和推送项目建设及融资需求清单,跟进“桂惠贷”接续政策的落实,持续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桂林金融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加强宽严相济的法治环境建设。持续推进反诈“白名单”机制,实现白名单规上企业全覆盖。严格执行涉案财物处置程序规定,严防“超权限、超范围、超期限”查封、扣押、冻结。实行柔性执法,规范落实轻微免罚、首违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刚柔并济、法理相融。归口接收、审核异地公安机关刑事办案协作请求,支持商协会和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参与,促进跨区域执法公平公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强医疗器械、橡胶产品、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提升服务企业发展能力。建成广西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桂林分中心,医疗器械企业注册产品送检和检测周期争取由12个月缩短至6个月,缩短企业完成产品研发至市场投放过程时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速产品迭代升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临桂区人民政府)
本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牵头单位要全面加强各项工作统筹,确保年内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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