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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0日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桂林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市政办〔2024〕13号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效力状态:有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桂林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8-26 10:30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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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200397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8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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