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08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规划(2023—2030)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市政办〔2023〕1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5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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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桂林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规划(2023—203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