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26日 |
|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桂林会展业的意见 | |
| 发文字号:市政〔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6日 |
| 效力状态: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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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为推动桂林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会展业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优势和特点,把会展业发展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加快将我市建设成为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国际会议目的地城市、衔接“一带一路”的重要会展城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我市旅游、文化、工业、农业、科技等产业优势,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会展品牌,形成独具桂林特色的会展发展模式和发展格局。到2028年,每年举办大型会展活动15—30个(包括展览会议、节庆赛事等),其中有影响力的展会5—8个,展览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会展业直接收入15—2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200—400亿元。
(一)高标准建设会展基础设施
围绕桂林国际会展中心的建成使用,完善周边的道路、文旅休闲等配套设施,吸引会展企业入驻,打造会议、展览、餐饮、酒店、文旅等一体的会展经济圈。
(二)招引国内外高端优质会议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对接国家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和“珠三角”等会展资源,积极引进优质国际展、全国展、专业展。积极申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积极争取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等重点企业来我市举办年会、供应商大会、专业论坛等,发展特色鲜明的会、展、节、庆、演、赛,力争“月月有展会、个个是精品”。
(三)打造自主会展品牌
依托桂林特色产业优势,重点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打造文化旅游、时尚演艺、生物医药、科技制造、商贸消费等具有桂林特色的展会,倾力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展会。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通过扶持政策,培育壮大我市会展企业。一是积极引进国内知名组展企业落户我市。二是扶持、培育壮大桂林本地会展企业,形成40家以上专业会展公司。
(五)提升县域节庆活动
挖掘县域特色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和产业优势,丰富形式,拓展内涵,推动县域节庆活动向市场化发展,使节庆活动成为推动当地民族文化、旅游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手、重要载体和重要平台。到2028年,举办重大商业性节庆活动15个以上。
二、推动创新发展
(六)实施“会展+”和“+会展”
桂林会展业要实施“会展+文旅”“会展+体育”“会展+林业”“会展+农业”“会展+商贸”及“优势产业+会展”,推动会展与产业融合发展。文化广电和旅游、商务、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林业和园林等部门要建立招展引会联动工作机制,完善重点引进展会项目库,对接国际国内顶尖展会主办方,按照行业分类招展引会,通过“会展+”和“+会展”,为我市企业搭建对接国际市场、开展国际交流、促进产业做强做大的会展平台和窗口。
主动对接产业园区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围绕我市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医药及生物制品产业、生态食品产业四大主导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三大新兴产业及家电家居、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引进举办一批产业契合度高、带动效应显著的国际知名展会,实现重点产业“一产业一展会”。
(七)提升市场化水平
鼓励会展企业完全市场化运作展会项目,保持展会活动的生命力。鼓励县域会展活动尤其是节庆活动在公益性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商业性内涵,节庆搭台、商贸唱戏,为县域经济发展搭建平台。
(八)支持会展业国际化发展
结合《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动桂林会展与国际知名展览机构、展览业组织、行业协会、展览企业、知名展会等建立合作机制,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到我市落户,充分利用系列品牌展会的影响力,配合实施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及区域经济合作,构建多元化、宽领域、高层次的办展办会新格局。
(九)加快建成会展产业集聚区
以展览场馆、展览企业、展览项目为龙头,发展形成以物流、通信、金融、旅游、餐饮、居住、商贸为一体,配套策划、广告、印刷、设计、安装、现场服务等的产业集聚区。围绕会展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定位,以会展平台为依托、会展产业链为核心,加快打造“会展+设计+文旅”的会展全产业链生态圈。加快发展会展业上下游产业以及配套商业,延伸出集交通、住宿、餐饮、购物、旅游等为一体的消费链。同时各县(市、区)依托县域产业,大力举办电商会、订货会和展销会等会展活动,为当地发展服务。
(十)提升组织化水平
鼓励组建大型场馆管理集团、大型组展企业集团、大型展会服务集团,尤其是通过政策吸引、放低门槛等办法,引进国际大型会展集团入驻我市,形成具有先进办展理念、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提升桂林会展业核心竞争力。
三、优化市场环境
(十一)提高便利化水平
优化会展业营商环境,简化相关审批环节,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充分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凸显我市作为华南、西南、中南区域交通核心枢纽地位,让人员、货物、信息等进出更畅通、更快捷、更便利。机场、车站等重要交通口岸实施便捷通关,用好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会展业服务。提升会展服务水平,场馆、酒店、物流、景区等要按国际化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二)加强城市推介和会展营销
统筹办展办会优势资源,结合我市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特点,针对性开展桂林会展业推介活动。扩大对外开放,拓宽渠道,深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融合发展。加大会展业的宣传营销力度,有针对性地宣传推介桂林会展业的环境、条件、政策以及优势产业、特色会展业项目,营造浓厚、积极、开放的会展业发展大环境。
(十三)建立规范的行业自律体系
鼓励会展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研究,向企业提供经济信息、市场预测、技术指导、法律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支持会展行业协会制定服务规范,严格执行国家会展业相关标准体系,强化行业服务和自律功能,并使协会成为政府与会展企业的桥梁,成为整合会展资源,协调市场主体的纽带,促进会展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和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发利用会展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提升对展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扩大知识产权基础资源共享范围,建立信息平台,服务市场主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服务力度。
(十五)加强人才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我市教育资源,鼓励按照市场需求设置会展专业课程,培育适应会展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专门人才。同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与相关院校和培训机构进行职业素养培养,培训会展业专门人才。加大对会展从业者的技能培训,邀请全国业界的专家,组展企业和场馆的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授课和交流,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建立高素质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展会提供志愿服务。
四、强化政策引导
(十六)加大扶持力度
市财政局会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会展业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市本级相关资金统筹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
对在我市举办的规格高、规模大、带动强的国际性、国家级、全国性品牌会展活动给予政策扶持。各行业部门引进的需要给予重点扶持的会展活动,按行业归口可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十七)推动金融保险对会展业的服务水平提升
鼓励商业银行、保险、信托、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创新适合会展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推动开展展会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的融资,进一步拓宽办展机构、会展企业的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大担保机构对会展业市场主体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五、完善管理体系
(十八)强化管理职能
建立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贸促会、市税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对会展业重大问题实行联席会议讨论审定。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发展会展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发展措施,努力实现会展业的快速高质发展。
本意见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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