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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4年08月18日
标  题: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文字号:市政〔2024〕7号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8日
效力状态:有效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2024-08-28 10:05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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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楚同志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漓江管理工作。

主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蒋春华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应急管理、统计、国防动员、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国有资产监管、金融、服务业、临桂新区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营商办、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国动(市人防办)市世旅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地方志办,临桂新区管委会,市直属国有企业及桂林银行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

联系和协调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市税务局、桂林调查队、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金融机构。

陈国富同志

负责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外事、体育林业和园林、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分管市民宗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外事办、市体育局、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市台办、市侨办、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市政府新闻办。

联系和协调驻桂林新闻机构。

莫一格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调处办)、市信访局。

联系和协调桂林警备区、驻桂林部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安全局。

龙杏华同志

负责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大数据和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漓江管理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行政审批局(市政管办),市信息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通管办。

孙环志同志

科技、工业、交通运输、产业园区、投资促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园区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合作联社、市投资促进局,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

联系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工商

联系和协调桂林海事局、桂林公路发展中心、桂林航道管理局、市无线电监测中心,邮政、铁路部门,驻桂林科研院所。

郑平同志

负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局、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医保局市红十字会

联系市贸促会

联系和协调桂林大专院校,桂林海关,边检、民航、石油、烟草部门。

周彦同志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供销合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博览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城管委市供销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市新闻出版局、市文联市残联

联系和协调市气象局桂林水文中心

李一飞同志

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分管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南宁办事处。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48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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