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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管〔2026〕31号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灌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3-09 18:01     来源: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社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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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审批灌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发改报〔202627收悉。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县域医疗资源优化整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同意建设灌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9-450300-04-04-448272)。

二、项目建设单位:灌阳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建设地址:灌阳县。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8035.56平方米,其中,(一)改造灌阳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3435.56平方米,其中,一层改造为影像诊断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建筑面积1938.84平方米;二层改造为慢病管理中心和心电诊断中心,建筑面积1938.84平方米;三层改造为共享西药房和医学检验中心,建筑面积1938.84平方米;四层改造为康复科科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五层改造为血透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六层改造为儿科、新生儿科科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七层改造为呼吸、心血管科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八层改造为肿瘤科科室,建筑面积1134.84平方米;十一层改造为远程会诊中心,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二)改造灌阳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七层为共享中药房,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三)装修改造黄关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一至五层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四)装修改造文市镇中心卫生院业务楼、门诊楼和综合楼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862.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687.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66.35万元,预备费为508.3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六、请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请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3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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