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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审批灌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灌发改报〔202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县域医疗资源优化整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同意建设灌阳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9-450300-04-04-448272。
三、项目建设单位:灌阳县人民医院。
四、项目建设地址:灌阳县。
五、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18035.56平方米,其中,(一)改造灌阳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3435.56平方米,其中,一层改造为影像诊断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建筑面积1938.84平方米;二层改造为慢病管理中心和心电诊断中心,建筑面积1938.84平方米;三层改造为中心药房(西药)和医学检验中心,建筑面积1938.84平方米;四层改造为康复科科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五层改造为血透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六层改造为儿科、新生儿科科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七层改造为呼吸、心血管科室,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八层改造为肿瘤科科室,建筑面积1134.84平方米;十一层改造为远程会诊中心,建筑面积1296.84平方米;(二)改造灌阳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七层为共享中药房,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三)装修改造黄关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一至五层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四)装修改造文市镇中心卫生院办公楼、门诊楼和综合楼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六、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6681.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5493.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93.20万元,预备费为494.9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七、请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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