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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桂林市2026年市场监管领域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评审结论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食品领域的检测精度、效率与覆盖范围,增强应对新型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服务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升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同意实施桂林市2026年市场监管领域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602-450300-04-05-892191)。
二、项目单位: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建设地点:桂林市叠彩区北和路15号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更新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等设备共65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65台(套)。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11.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2157.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15万元,基本预备费21.9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桂林市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设计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回复桂林市2026年市场监管领域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函》、《桂林市财政局关于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等。
八、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
九、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该项目为设备更新、不属于基建项目,仅以可研形式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批复。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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