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桂民发〔2024〕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桂林市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
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为每人每年9600元。
此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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