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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2019-12-03 08:3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土壤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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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水平,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民生为目标,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8-2018年,我市共投入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09亿元,其中央环保专项资金2.93亿元,自治区配套补助1.49亿元,县配套0.68亿元,重点对农村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共建设农村环境整治项目532个,其中污水处理项目478个,共建污水处理设施609套,总处理能力32875吨,建设污水管网约1297.2公里,垃圾收集转运项目54个,项目涉及8县1市2区,受益人口达到143.9万人。截止2019年7月,我市532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522个,完工率98.1%(其中1个为2008年项目,7个为2018年项目,要求2019年完工),完成市级验收471个,验收率达88.5%。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解决了农村污水横流的状况,生活垃圾得到收集处理,使原来较差的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群众能自觉做好门前屋后环境卫生工作,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大部分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大大增强。村庄环境明显改善,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环保管理能力得到加强。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真清理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未完成验收项目,督促指导各县区将未完成验收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部收尾。我市将对未完成验收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运营管理的监督,建立相应管理机制,加强对第三方运营管理公司运营成效的监管。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用于进一步项目治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能够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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