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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广大市民健身需求,根据桂林市体育局《关于安全有序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通知》(市体〔2020〕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市体育中心按照“防疫优先、科学评估、精准施策”的开放原则,进行了周密准备工作,强化防疫工作保障,中心各场馆(除游泳馆暂缓开放外)将于2020年4月7日起科学有序开放,为保证对外开放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 开放场地及时间
(一)市体育中心健身小广场
开放场地:市体育中心健身小广场及健身路径
开放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市体育中心体育场
开放场地:体育场外环及体育场内场。入口为体育场10号门,出口为体育场8、9号门。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30,其中上午9:30-10:30,下午15:30-16:30为免费开放时间,上午10:30-11:30,下午16:30-17:30为低收费开放时间。
(三)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开放场地:开放6块羽毛球场地(开放2号、4号、6号、7号、9号、11号羽毛球场地,其中7号和9号为执行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场地)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21:00,节假日暂不开放。
(四)市体育中心网球馆
开放场地:室外篮球场,网球馆室外1、2、3、4号场,网球馆室内5、6号场。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21:00。
二、暂缓开放场馆
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三、开放要求
(一)各场馆要做好防疫安全评估,在入口显目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提示牌,入场健身人员及场馆工作人员需扫描进场,出示健康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入场,所有进出市体育中心人员及车辆一律从大门通行。
(二)所有进入场馆的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接受体温监测,体温不超过37.3℃的人员方可进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不得入场。
(三)不允许健身人员身体密切接触,不允许聚集、扎堆健身,保证人与人之间间隔1.5米的健身距离,提倡以个人健身练习为主,严格控制入场人流,原则上日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四)所有开放场馆必须安排专人严格做好清洁卫生工作,落实消毒和卫生管理、通风换气措施,对场馆和器材特别是接触性设施器材,每天要进行2次消杀。
(五)各开放场馆严格做好本场馆人员管理和健康监测工作,每天对全体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建立工作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并了解其家属健康情况。
四、明确工作责任
要落实防控物资,配备足够的体温监测设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需要。各开放场馆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细化防控工作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分散运动、错时锻炼,杜绝扎堆聚集锻炼。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细化突发情况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并迅速按照应急处置措施作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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