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免去韦文周的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强的桂林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李华兵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苏奇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龚金长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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