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桂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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