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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1日
标  题: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市文广旅发【2026】4号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2日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3-12 10:20     来源: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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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九批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扎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挖掘、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桂林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一定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和当代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桂林各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地域或者民族特色,在本行政区内有较大影响力。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建议保护单位、保护计划、县(市、区)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意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图片、录像片及辅助材料(附件2)。

(三)推荐申报函。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文件、推荐申报项目清单、推荐项目已列入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附件3)。

三、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市直属单位和其他组织推荐的申报项目,应报主管部门同意。市直文广旅系统相关单位可直接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报。

(二)报送电子版材料(510—61日)。2026510日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市直属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lsfyzx@163.com),截止时间为202661日。

(三)审核电子版材料(61—610日)。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对所提交的电子版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从61日开始,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限期修改。补充修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610日。在此期间内未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四)邮寄纸质版材料(610—620日)。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市直相关单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邮寄地址: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桂林市秀峰区西山路4号,邮编:541001)。所有申报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邮寄截止时间为20266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超出规定字数,不删除填表说明。签字盖章部分,需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

(二)视频要求时长不超过7分钟,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

(三)项目申报书以A4纸双面印制,使用黄色皮纹纸作为封面,一式6份;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申报的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推荐申报函纸质版原件一式2份;项目已列入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

(四)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确定项目保护单位、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材料邮寄工作。

(四)推荐申报期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市非遗科联系人:万赛玉,电话 :0773-2200711

市非遗中心联系人:潘雪枚、高强、胡敏,电话:0773-2880992

附件:1.桂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项目申报书

2.桂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图片、视频和申报辅助材料制作、报送要求

3. ______县(市、区)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311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联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63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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