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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
根据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广西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度广西造血干细胞采样入库工作的通知》(桂红字〔2026〕1号)要求,广西管理中心分配我市2026年度造血干细胞采样任务550人份。为扎实做好年度采样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高质量完成采样任务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采样入库工作,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与市中心血站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年度采样任务。
二、规范采样工作流程,提高库容有效性
(一)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要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宣传
动员,特别是两次以上献血和机采血小板捐献者。原则上参加两次以上(含两次)无偿献血才能采集血样留存入库,成为造血干细胞入库志愿者。
(二)加强对入库志愿者资料把关审核,确保信息完整,字迹清晰。各单位负责人员应在中华骨髓库入库志愿者登记表的“信息初审者”处签名,以便资料统计和管理。
(三)切实发挥“三献”咨询服务站(台)、中华骨髓库入库血样采集点等阵地作用,紧密联动志愿服务队和已成功捐献者群体,以他们的亲身经历做宣传,动员更多人加入造血干细胞捐献行列。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确保入库志愿者在留样前充分知晓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知识,坚定捐献意愿。
(四)充分利用“志愿世界”、“桂林市红十字会”微信平台建立与志愿者的日常联系,鼓励入库志愿者及时关注微信号,建立入库志愿者信息档案,掌握并及时更新,加强沟通联系、知识传播,强化捐献意愿,提高库容有效性。
(五)开展“静思期”后回访工作。根据国家总库要求,血样采集后须留七天“静思期”,“静思期”结束后,市红十字会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入库志愿者进行逐一回访,再次确认捐献意愿,并填好回访记录;如志愿者不同意入库,血样作废。
三、工作进度及经费管理
广西管理中心要求在2026年9月20日前完成全年采样任务,因还需进行回访、信息录入和血样清理、筛选、邮寄等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全年采样任务。市红十字会根据实际有效采样数量,给予采样入库工作经费支持,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未尽事宜,请与市红十字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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