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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基层红十字会的通知

2022-12-29 09:24     来源:桂林市红十字会     作者:桂林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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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

    红十字基层组织是红十字会在基层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红十字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能,是中国红十字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红字〔2020〕19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卫生健康行业红十字工作均衡发展,不断强化医疗卫生健康红十字工作,把“救死扶伤、敬佑生命”的精神和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更好地结合起来,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我市卫生健康行业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请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建立红十字会,发展会员并进行选举。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建立情况(附件3)和备案表(附件4之式样16)报送当地红十字会,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汇总后于2023年3月1日前报送市红十字会。市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将建立情况(附件3)和备案表(附件4之式样16)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市红十字会。

    市红十字会组宣青少部联系人及电话:

    陈新玉  2898031/18077390039

    邮  箱  glshszh@guilin.gov.cn;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及电话:

    李欣荣  13377311899

    附件: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2.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相关知识

          3.单位建立红十字会报告

          4.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手册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