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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供销合作社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0日
标  题: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下达《202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指标》的通知
发文字号:市供销发〔2025〕11号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下达《202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指标》的通知

2025-09-15 10:55     来源:桂林市供销合作社     作者: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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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各科室,各直属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做好2025年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桂供销发[2025]2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2025年区联社和市社重点工作任务,现下达《202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指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把握评价指标内涵

202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指标满分为110分,其中基础指标100分,创优争先指标10分,具体评价指标及指标解释详见附件。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加强指标分析研判,全面准确把握评价指标内涵、目标任务值和评分细则,要加强与市社各责任科室沟通联系。市社各责任科室要按照职能和分工安排做好评价指标目标任务值、评分细则解释和指标进度跟踪研析等工作。

二、压紧压实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逐级分解目标,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围绕区联社综合业绩评价指标,聚焦“245”工作举措和核心业务,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衔接,主要抓好推动农资保供稳价、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多种形式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产品标准推广运用、品牌建设、规范开展惠农金融服务、深化基层社改造建设,深化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加强供销合作社基础保障、主要经济指标等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注重高质量发展,把握好农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指标重点针对全资、控股企业经营规模进行评价的标准。

三、加快推进评价目标完成

市社将综合业绩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分片联系调研督导内容,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督导调度。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定期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加快相关工作的推进和指标任务的完成;对于部分需要按时间节点报送材料的指标,要按要求向相关责任科室报送相关材料。市社各责任科室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供销社完成年度各项评价指标任务,切实发挥综合业绩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全系统抓好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推动我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按时按质报送评价资料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根据2025年全市供销社综合业绩评价指标要求报送材料,将相关电子证明佐证材料以县级社为单位打包发送,每项指标材料单独文件夹存放,文件夹以“序号+指标名称”命名,于2025年12月20日前(另行通知)向市社合作指导科报送相关材料,电子邮箱:dl25251982@126.com。对于各项指标不明白之处,请咨询对应指标负责科室。

附件:1.202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指标设定表(依申请公开)

2.2025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评价指标部分指

标解释(依申请公开)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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