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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供销合作社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6日
标  题: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调整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市供销发〔2025〕5号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8日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调整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25-04-18 10:50     来源:桂林市供销合作社     作者: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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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企业、机关各科室:

由于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调整,为夯实社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社有资产效益,创新社有企业管理机制,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经市供销社研究,决定调整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完善工作职责,强化对本级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现将成员名单、工作职责等调整如下:

一、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姚兴松(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主任:唐行知(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

       余和登(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谢岳武(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

        忠(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

         欧吉兵(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员: 黄利辉(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

       胜(市供销合作社人事劳动保障科科长)

       江伟玲(市供销合作社财务审计科科长)

       魏志然(市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科科长)

       衡(市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科科长)

       易(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科科长)

       文(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有资产管理科,具体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余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制定市供销社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市供销社投资企业的出资设立或撤并、独资、控股、参股方案。

2.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对市供销社企业的投融资、对外担保抵押、资产出资、出借、处置、收益分配、重大经济合作项目及其他“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并跟踪管理。

3.承担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对社有资产管理运营进行业务规划和发展指导,科学设立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制定考核办法等措施,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4.参与开展对本级社有企业经济效益、主要负责人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企业经营成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

5.参与指导推进本级社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企业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6.定期向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报告工作,并承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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