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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供销合作社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5日
标  题: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土特产”发展文章促进 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市供销发〔2025〕2号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土特产”发展文章促进 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2-28 10:05     来源:桂林市供销合作社     作者: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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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桂林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土特产”发展文章促进产业振兴工作方案》已经市社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

                            2025年2月25日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土特产”

发展文章促进产业振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大会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区社的部署要求,有效确保“土特产”稳步发展,促进产业振兴工作在全市供销系统落地见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破解当前面临的经营主体不强、产品品牌不响、产业链延伸不足、助农增收作用发挥不够等堵点卡点问题,精准施策,推动乡村产业持续提质增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供销力量 。

二、主要工作

(一)谋划好龙头企业带动篇章

聚焦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领域,充分发挥桂林供销振农商贸有限公司等社有企业带动作用和供销联盟集聚效益。借助“桂振帮”消费帮扶平台,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实现企业高效联合合作,引领带动桂林“土特产”发展和市场占领。

(二)谋划好基层经营主题服务篇章

持续实施“十百千”创建工程和“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今年6月前,完成12个基层社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基层社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土特产”生产、加工、销售中的示范作用,打牢农村产业发展基础。

(三)谋划好产销对接篇章

大力实施“买桂林、卖全国”战略,持续推进农产品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五进”工程。指导资源、龙胜县社组织更多企业、产品进驻“832平台”,巩固扩大粤桂协作成果。积极开展各类农产品促销活动,年内计划开展370场次广西桂林供销大集,提升桂林土特产消费规模。

(四)谋划好为农服务篇章

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部门的合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指导等服务。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今年计划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40万亩次。持续推广龙胜县供销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经验,与桂林银行、农合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太平洋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继续为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户提供贷款、授信、农业财产保险等服务。优化农资供应服务模式,大力推广“先检后销”、“先试后用”、“预约配送”等服务方式,提高农资供应效率。

(五)谋划好供销品牌篇章

各级供销社要紧密结合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和价值,持续打造1-2个具有代表性的供销产品品牌。通过广告投放、媒体报道、品牌活动等形式,加大对“小马遇见大海”等自有品牌的宣传推广,提升产品辨识度。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 “圳品” 品牌认证,提升桂林土特产的品质和市场认可度,拓展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市场。

(六)谋划好产业融合篇章

积极开展清洗、分拣、分级、包装、保鲜等初加工业务,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围绕桂林米粉、荔浦芋头、罗汉果、砂糖橘等桂林特色优势产业,加强产业上下游之间的协同合作,实现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环节的有机衔接,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七)谋划好联农带农机制篇章

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通过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合作社的组织协调,将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利润返还、土地流转、务工就业等多种形式,让农民更多地分享 “土特产” 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实现增收致富。

三、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供销社成立“土特产” 文章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供销社拟将 “土特产” 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加分进档。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市、区)社及有关企业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为“土特产”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要加大投入,用于支持“土特产”品牌建设、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强化总结宣传。及时全面总结 “土特产” 开发利用过程中的鲜活经验,深入挖掘系统经营主体在创新创业方面的典型案例,包括龙头企业的创新发展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运营经验等,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市社经济发展科。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如举办经验交流会、在媒体上开设专题报道、制作宣传视频等,广泛宣传推广这些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更多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为全市 “土特产” 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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