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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海事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桂林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保航道畅通、服务桂林水运经济发展、助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建立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场所及相关工作人员和配套设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初步建立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确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督察处抓具体落实和督查的工作机制。局长全面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推进新媒体建设。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积极做好新媒体平台的维护更新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和服务资讯,有效应对舆情,回应网友关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
2021年我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桂林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桂林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相关媒体以及桂林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布了如下信息:一是机构信息,包括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应急(搜救)联系方式、网站域名、领导信息和监督投诉方式等;二是有关海事管理业务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通航管理、船舶监督管理、危险品及防污染管理、船员管理、法规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2021年我局未制发及废止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有关工作材料,包括应急预案、发展规划、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等;四是有关业务办理指南,包括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有关业务办理指南,向群众公布有关服务事项、业务办理的流程和所需要的材料;五是公开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2021年行政处罚59件、行政强制0件,全年行政事业性收费3.82万元。六是有关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的信息,2021年行政许可决定数量657件。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2021年我局通过广西海事局外网发布信息4条,通过其他网络媒体发布信息317条。
2、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2021年我局通过桂林日报、桂林晚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围绕防汛、抗旱、保通航等中心工作,发布了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漓江文明航线、大型公众活动的海事保障等诸多政府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的消息和报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社会反映良好。
3、通过政务中心开展信息咨询和信息发布服务。局机关及海事处办公楼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在局机关政务大厅还设置了LED电子屏、政务信息查询系统等,通过发布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及滚动播放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公布了涉及海事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执法项目、审办项目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执法人员的姓名、照片、执法证号、文明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提高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的监督。
4、编辑发行有关宣传文件、资料。2021年我局开展了“航海日”、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安全生产月、渡运安全月等宣传活动,每逢节假日到乡镇渡口检查和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全年发放宣传资料1800多份。
5、充分利用GPS短信平台,为船舶航行安全提供信息保障。为增强信息服务的及时性,提升信息服务水平,我局密切关注和收集有关天气、水情等影响通航安全的各类信息,并通过短信发送平台及时发布航行通告56份、水文信息646条、预警信息137条,为广大船员和船公司、船舶等有关人员和单位提供了一条便捷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者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信息内容有待丰富。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与公众的信息需求尚有差距。
(二)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1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对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公开时限和责任追究办法予以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严谨合法、规范有序。
(二)做好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培训,熟练掌握信息公开载体运用。
(三)优化信息公开载体。认真做好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信息发布工作,积极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丰富信息发布载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均为免费提供,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桂林海事局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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