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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6-01-30 17:04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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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49日至59日对广西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51日至57日下沉到桂林市开展督察。20211216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其中,涉及桂林市整改问题14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和具体行动,从严抓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2512311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375件环境信访件,已办结370件,办结率达98.67%,剩余5件环境信访件正在推进整改中本次按要求公开2025年整改工作情况

一、扛牢责任、担当作为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坚决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2025,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全市重点督查绩效考核内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公开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坚持多措并举,拉条挂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是高位推动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带队深入县区一线调研督导,通过信函的方式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移交给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推动问题解决动态跟踪整改进展。严格落实“月度调度”机制,制定《2025年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计划表》,安排专人指导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现整改销号过程动态跟踪。三是坚持以督促改。实行督查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对整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三)健全制度体系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根基印发《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每年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报告》,科学划定桂林市中心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秸秆禁烧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正式实施《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印发《桂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桂林市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以完善的工作机制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根基。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生态环境质量向好向优。2025年桂林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5.6%PM2.5浓度28.0微克/立方米,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圆满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漓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类标准全面完成漓江4条支流“消劣返清”各项工程措施任务,国控断面地表水水质和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86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管控)率提升至51.3%。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完成15个“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建成171个“无废细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

(二)环境安全底线筑牢筑强。重点推进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立行立改类污染源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中长期整治类污染源全部完成风险隐患评估和整治方案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自治区反馈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内历史遗留矿业权退出工作涉及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因特殊情况未完成整改的均已按程序上报处理。扎实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全市累计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490.24公顷,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率达60.82%,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2025年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7件、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3件。

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生物多样性持续向好2025全市新发现刘三姐纤树蛙、花坪尼格蛛、猫儿山开口箭等21个物种,助力生物多样性持续向好。桂林市生态产品总值初步核算超过7000亿元,为绿水青山贴上“价值标签”。成功预售广西首批林业碳普惠产品“漓江秀林”。桂林溢达获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认证。桂林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名单,阳朔入选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首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名单。荔江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会仙喀斯特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漓江景区“绿色转型+创新发展”实践案例获评“2025年旅游名城名镇和旅游景区创新发展案例”。

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统筹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截至20251231日,桂林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92.71%,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61.45万吨/日以上;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0.462万吨/日以上,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95.7%;全市1683个行政村中有1677个已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除少数偏远山区外,基本实现“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下一步,桂林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自觉把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和底线要求,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全面推进美丽桂林建设,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

附件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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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不够深入问题

(一)问题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编号,下同):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不够,将优越的自然生态禀赋当做自身工作成绩,自我满足、盲目乐观,对天生的好山好水缺乏敬畏和呵护之心,对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甚至视而不见。一些领导干部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有偏差,认为广西是欠发达地区,空间很大底子很好,应区别对待,要求给予更多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而对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却有畏难情绪。在谋划自身发展时,着重考虑增长速度,重视发展质量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动辄讲目标太高财政太难、讲能力不足水平不高,对推进解决具体问题缺乏积极作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将查摆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足问题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漓江的425日”设立为“漓江保护日”并每年开展系列活动,坚决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

2.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2025年,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等86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每年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持续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和《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报告》,科学划定桂林市中心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秸秆禁烧区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推动实施《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印发《桂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桂林市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以完善的工作机制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根基。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绩效考评和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不定期深入一线实地督导问题整改

3.在市委党校开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理论教学课程、《保护大美漓江 实证生态文明》案例教学课程和《文旅融合 阳朔范例》现场教学课程,教育引领广大干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升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围,将督察整改、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漓江流域水质提升等纳入专项监督重要内容,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扛起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政治责任。

4.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振奋精神 争分夺秒 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 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厚植生态环境优势 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等专题专栏,联动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宣传桂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累计报道3200余篇(次),《人民日报》刊登《立新规保护漓江洲岛滩涂 让桂林成为人们向往的“诗和远方”》,新华社刊登《广西桂林:迁改线缆还漓江山水秀美风姿》,光明网刊登《广西桂林:守护漓江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画卷》等重要报道,高频次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活动宣传报道,高质量宣传推介桂林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工作成效。

5.严格落实《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干部专项考核暂行办法》,将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为干部专项考核评价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重点考核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对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取消其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到漓江支流“消劣返清”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一线,调研掌握干部表现情况。积极挖掘和选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典型,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广西桂林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获“八桂楷模”集体称号。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问题

)问题十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12.8%。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半边山、一面墙式矿山达296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2020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20300公顷,十三五期间仅治理4114.63公顷,完成率20.2%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490.24公顷,其中通过工程修复786.90公顷、转型利用505.89公顷、自然修复1197.45公顷,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率达60.82%

、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管理不严问题

)问题十三在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一些地方依然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取石、违建别墅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既往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意识淡漠,法治意识不强,重建轻管,保护地内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频发。

整改时限2022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512月底前完成历史遗留矿业权问题整改。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涉及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因特殊情况未完成整改的均已按程序上报处理

2.全市划分17个县级林长责任区,组建完成市、县、乡镇、行政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印发《桂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制定《广西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办法》、《广西桂林千家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保护地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巡护,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

、基础设施短板明显问题

)问题十六广西基础设施欠账多、建设慢,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各地普遍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广西上报2020年设区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有44.8%,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区14个地市中有5个地市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30%。即便如此,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仍然存在较大水分。比如北海市上报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5.8%,号称全区第一,但挤掉工业废水的水分后,真实生活污水收集率不足50%。存在类似情况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有41家,数量占比在30%以上。由于收集率过低,全区1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中,23个处理水量负荷率低于70%35个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较弱,特别是对老城区管网建设问题重视不够。2018—2020年,自治区共建设1888公里污水管网,仅有997公里建在老城区,加之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严重,无法有效收集生活污水,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平均进水浓度没有提升,部分污水厂处理负荷甚至下降。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根据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检测结果,制定建设改造方案,实施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生活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清淤疏浚等工程,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以来,市本级累计新建改造管网约170余公里,荔浦市累计新建改造管网约15公里。

2.完成市区七里店、上窑、北冲、雁山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灵川、阳朔、兴安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临桂区新建大皇山再生水厂一期生活污水处理厂;龙胜各族自治县完成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资源县新建瓜里乡、两水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平乐县完成南洲新区生活污水管网跨江工程建设;荔浦市新建改造生活污水收集泵站5座。

3.2021—2025年,市本级统筹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市本级环卫、排水及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等各类资金用于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支出

其他问题

)问题三十一部分区域尾矿库、废弃矿山、历史遗留废渣等污染治理不到位,造成周边环境重金属超标。桂林翔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渣库外墙雨水沟锰超标。一些冶炼企业历史遗留旧址治理不力,重金属污染土壤。

整改时限20256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持续开展全市尾矿库、废弃矿山、历史遗留废渣堆存场所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截20251231日,排查发现的环境隐患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问题

)问题三十六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

整改时限202512月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桂林市现有3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分别是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厂、阳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兴安海螺水泥窑生活垃圾协同处置焚烧厂。目前,桂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已达95.7%,超过自治区85%的目标要求。

2.20212025年,市本级统筹各类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渗滤液处置和垃圾焚烧发电等支出。其中,共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垃圾处理类项目14个、广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垃圾处理类项目19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垃圾处理类项目3个。

3.全市1683个行政村中有1677个已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除少数偏远山区外,基本实现“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2022年以来全市新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53个。各县(市、区)均已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巡查制度,各乡镇组建了禁烧宣传队,在垃圾堆放点设立垃圾禁烧警示牌,曝光露天焚烧垃圾典型案例,营造全民禁烧氛围,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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