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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湘江(兴安段)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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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元名称 |
湘江(兴安段) |
登记单元号 |
45032523100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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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范围 (坐落、四至描述) |
坐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四至:北: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兴田村;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兴田村; 南: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灵龙村;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龙田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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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元总面积 |
810.33公顷 |
国有面积 |
727.20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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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
所有权人 |
全民 |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及面积 |
水流资源:590.95公顷, 森林资源:150.06公顷, 湿地资源:20.30公顷, 草原面积:11.08公顷, 荒地面积:0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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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
自然资源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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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其他类型及 面积 |
37.94公顷 | ||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
联系电话:0771-5388431。
附 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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