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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关于开展湘江(兴安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公告 (首次登记)

2025-11-03 11: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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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湘江(兴安段)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30-2025年1119日。

登记单元名称

湘江(兴安段)

登记单元号

450325231000002

空间范围

(坐落、四至描述)

坐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四至:北: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兴田村;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兴田村;

南: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灵龙村;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高尚镇龙田村。

登记单元总面积

810.33公顷

国有面积

727.20公顷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所有权人

全民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及面积

水流资源:590.95公顷,

森林资源:150.06公顷,

湿地资源:20.30公顷,

草原面积:11.08公顷,

荒地面积:0公顷。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自然资源部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其他类型及

面积

37.94公顷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

联系电话:0771-5388431。

    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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