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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2025年二季度提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市政规〔2025〕5号)

2025-05-08 16:00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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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25年二季度提振服务业发展

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提振消费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桂林市服务业提质增效,奋力实现上半年双过半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桂林市2025年二季度提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除(十六)(十七)(十八)条款有效期至20251231日外,其余措施条款有效期至2025630日。

《若干措施》主要分为七个部分,针对服务业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提出18条措施。

一、提振商贸文旅消费活力

1.支持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本部分明确达到一定规模批发零售企业,上半年累计销售额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3%以上的,按档次分别给予2万—20万元的奖励。

2.开展桂林十大必打卡评比。本部分鼓励住宿、餐饮行业协会开展桂林市“十大必打卡”评比活动。

3.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本部分明确对申办或引进有影响力的国际级、国家级体育赛事,积极组织指导申报自治区不高于30%赛事投资额的一次性奖补。

4.支持组织国际、国内会议。本部分明确对具备会议会展相关经营许可的企业,按照不同规模、人次分档次给予奖励。

5.强化“高铁+旅游”联动。本部分明确对组织入境客源来桂林旅游度假的专列,按人次和停留桂林的时间,按档次分别给予4万—8万元的奖励。

6.支持“请进来”踩线团。本部分明确对组织境外旅行商考察团和网红/KOL(指社交平台账号粉丝量超过50万的博主)来我市考察踩线的企业,按人次、停留桂林的时间、发布内容点赞量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二、推动交通运输业加快发展

7.加大货运企业支持力度本部分明确对今年在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交企统H203表)的道路货运企业,二季度货运量、货运周转量环比均增长15%以上,分档次给予1万—3万元的奖励。

三、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支持

8.持续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本部分明确及时解决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覆盖面广的欠款。

9.强化政金企对接。本部分明确二季度召开政金企对接活动3场以上,上半年新增贷款150亿元以上。加快“八大领域项目攻坚战”项目授信和放款速度。

10.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本部分明确落实“桂惠贷”接续政策,切实帮助辖区银行扩大信贷投放、降低经营成本。

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11.支持存量商品房去库存,优化存量土地开发。本部分明确二季度完成收购存量商品房5万平方米。鼓励支持驻桂林高校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

12.鼓励其他房地产业发展。本部分明确对202515月营业收入和营业收入增量达到一定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促进营利性服务业扩容提质

13.提振信息消费。本部分明确鼓励三大运营商推出“国补+央补”双重政策红利套餐。

  14.支持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本部分明确对营业收入增长显著,满足条件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4—30万元不等的奖励。

六、加快培育服务业新动能

15.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本部分明确对今年来新增入库的企业(大个体),每家奖励5万元。

七、鼓励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发展

16.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本部分明确鼓励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并设立批发业零售业、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对满足条件且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给予该贸易主体企业20万元奖励。

17.支持企业拓展网络零售。本部门明确对首次零售业(统计代码F52统计口径纳入限额以上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统计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18.支持首发经济发展。本部门明确鼓励商业设施运营方、街区运营管理机构等加大品牌首店招商引进的力度,对成功引进品牌首店的运营方、管理机构,且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每新引进1家品牌首店奖励5万元对引入品牌纳入限上单位统计,额外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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