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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市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市政办电〔2020〕17号)

2020-08-12 17:20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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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2020年 4月26日、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普速铁路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韩正和刘鹤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对深化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提出了工作要求。随后自治区领导在中铁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呈报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开展普铁安全环境整治工作的情况报告》上相继作出批示。为做好全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6月22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自治区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

为做好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向桂林市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发出征求意见函26份,收到回复函26份,对实施方案初稿均无意见。7月3日,市发改委法规科会同委法律顾问对《桂林市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进行了分析、研究、审查,认为方案符合有关程序。7月12日市发改委党组开会通过了《桂林市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印发《桂林市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治理、道口“平改立”及公跨铁桥梁产权移交、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控长效工作机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铁路外部环境突出隐患得到全面排查治理,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和影响列车运行的一般事故不断减少,铁路环境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不发生因沿线环境问题引发的较大及以上铁路行车安全事故。

    四、主要内容

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职责分工、保障措施明细化。同时对隐患认定的标准进行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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