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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关于《桂林市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市政规〔2020〕16号)的政策解读

2020-06-11 16:25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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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房改房上市交易的行为准则,适应新时期房改工作的需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市起草了《桂林市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对《细则》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我市自2004年颁布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2004〕110号)至今有15年。从我市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办事流程来看,《细则》上所涉及的部门,除了房改办,还有税务、财政、国土等部门。在机构改革后对应部门的职责职能有所变更。

(二)税务部门关于房产交易税额税金每年都在作出相应的调整,房改房登报公示的形式已逐步采用各种新媒体的方式进行公示,桂林市机构改革后相应的部门名称、职能发生改变,促使我们对房改房上市情况进行调整,以便适应新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坚持贯彻落实桂林市关于“减证便民”“一事通办”等政策,切实简化办事流程,缩短群众办结时限,精简办事材料。

三、主要内容

拟重新公布的《细则》共四章十五条。第一部分为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房改房上市的意义、依据、目的、定义。第二部分为上市交易审批条件及有关规定(第四条至第七条),规定了房改房上市交易的注意事项,不能上市交易的情况,上市后的政策规定。第三部分为上市交易的办理程序(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讲述了房改房上市交易时需提供的材料,补交款项的方式方法,上市完成后交易时需遵循的准则。第四部分为附则(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对本《细则》生效日期进行了明确。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市税务局及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总工会、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对我市《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在市社会保障住房发展中心网站(原市房改办“房改之窗”),对《细则》部分内容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均无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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