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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市政办函〔2025〕31号)

2025-09-22 15:20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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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各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桂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推动《应急预案》取得实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修订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不断变化,国家及自治区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等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桂林市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需求,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水平 。

二、《应急预案》修订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桂林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通过科学、规范、高效的应急响应流程,及时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其意义在于,一方面,能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将公众健康放在首位;另一方面,有助于强化多部门协同合作,明确各方职责,实现精准施策、科学减排,提升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应急预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包括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介绍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预案体系,规定《应急预案》适用于桂林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工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基本指导,确保了《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与职责。规定了桂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为市应急指挥部,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等18个部门单位为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分别明确工作职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及专家咨询、监测预报2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桂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本预案的管理工作,提请市应急指挥部发布或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第三部分为监测预报与预警分级。规定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以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将预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明确了监测、预报、会商的工作机制,以及预警发布、调整与解除的条件要求,根据自治区研判信息或本市会商结果,达到预警条件后,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发布市级预警,原则上提前48小时发布预警信息,特殊气象条件下达到预警条件时立即发布,并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预测未来36小时及以上保持在预警条件以下时,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规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分级条件、总体减排要求、具体响应措施,以及启动、终止和总结评估程序。规定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共3个等级,分别对应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15%20%以上。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介绍了人力资源保障、经费保障、预报预警能力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保障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环节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保障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部分为预案管理。建立了宣传引导、预案培训、预案演练、预案修订四个方面的应急预案体系,一是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媒体加强预案及预警信息宣传;二是预案培训,建立健全培训制度,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三是预案演练,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完善应急措施和机制;四是预案修订,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还明确了修订的4种情形 。

第七部分为附则。规定了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政办〔20229号)。

四、本次印发的《应急预案》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修订了预警启动标准

预警启动标准黄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 AQI 日均值90AQI150,持续 2 天(48 小时)以内”修改为“预测日AQI150,或日AQI1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未来24小时AQI日均值150AQI200,持续2天(48小时以内);或预测AQI日均值90AQI150,持续3天(72小时以内)及以上”修改为“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00持续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日AQI200

红色预警“预测未来24 小时 AQI 日均值150AQI200,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或预测未来24小时 AQI200”修改为“预测日AQI150持续96小时,或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日AQI300

(二)预案名称与适用范围

《桂林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改为《桂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突出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内容修改为七部分内容,减少了督查机制;调整后《应急预案》适用于根据日AQI设定不同预警级别对应的重污染情况。

健全了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取消,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不作为桂林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修订了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责任内容,并增加了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明确了宣传、防护、医疗救治和锅炉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

修改完善应急响应措施

规定了不同预警级别下各类污染物的减排比例。在级应急响应措施中,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要求由9100%调整为6100%,并调整了道路扬尘防控、高排放车辆管控等相关措施的具体要求。

增加了保障措施与预案管理

保障措施新增了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保障。预案管理修订原因增加了“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需要修订的”这一情形。

相关文件: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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