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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承诺制和非承诺制进行办理。
非承诺制:指参保人能够提供申报备案类型所需的证明材料进行申报办理跨省安置退休人员备案、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跨省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的,办理成功后,参保人可根据个人意愿随时可以取消。
承诺制指:参保人不能提供申报备案类型所需材料,采取填写并签署个人承诺书方式申报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成功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能取消,补齐异地就医备案证明材料后可以随时取消备案登记。
请注意,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成功后,参保人仅能在备案地享受医保待遇,如需返回参保地就医并享受医保待遇,需办理取消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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