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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对象:
(1)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2)毕业生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指的是毕业当年的自然年度,即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在农村的劳动者),具体指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在村、屯、队、坡、组(其中之一)的劳动者;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人员简称“六类人员”。
二、办理材料:自行缴费参加培训的六类人员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培训补贴申请表》2份;
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2份;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
4.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1份;
5. 培训课程表1份;
6. 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1份;
7. 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
8. 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1份;
9. 个人在指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
三、补贴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初级工1400元/人、中级工1800元/人、高级工3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
四、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五、结果送达:电话通知或现场告知
六、咨询电话:0773-8980552
七、办公时间和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6号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4楼服务大厅4.5.6号窗口
八、办理流程:
接收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即时)
人社部门审核审批(10个工作日)
验收和审核合格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培训机构或者企业的基本账户(不计入进限)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