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桂林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sthjj.guilin.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与万福路交叉口鼎晟大厦2#楼,邮编:541199,电话:0773-3833899)。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建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局各科室(单位)均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依托市政府网站系统进行集约化管理,持续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及环保数据中心功能,方便群众网上查询及在线办事。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监测和管理,认真落实“周巡检、月监测、季普查、年报告”的递进式监管制度,定期开展网站自查整改,及时完善网站的域名申请、IP备案,确保网站正常稳定运行。印发《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办法》,加强信息发布双岗审查,规范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并坚持以单位内部考评为抓手,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网民对我局门户网站的关注度日益增加,网站日均访问量1300余人次,在全市政府网站中排名前列。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
在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和环境空气质量周报,内容包括空气质量分指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指数级别、空气质量指数类别、月排名,让公众及时准确的了解桂林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在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开重点流域水质数据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全年公开一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分析监测状况信息。重点流域水质公开的内容包括监测断面、所属河流、监测项目、水功能区保护目标、水质类别、主要超标污染指标和超标倍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公开的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及方法、评价结果等信息。
2.推进污染物排放、污染源信息公开
设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行政处罚、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等信息。2021年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予以公示。
3.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信息,做到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分为审批项目受理公示、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作出审批决定公告,建设项目验收公示分为验收项目受理公示、拟作出验收意见公示、作出验收决定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没有发布和发现有虚假、不完整信息。
2.发布政府信息2073篇,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
3.每季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移交部门文件13份。
4.及时做好市人民政府网站生态环境相关版块及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内容更新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我局共受理涉及环评审批、竣工验收、重点污染源信息等方面申请公开12件,同比减少2件,按期答复12件,无延期办结件。
2.我局明确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地点为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对现场受理的申请我局当即登记备案,申请时间以收到申请书的时间为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经复议,驳回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7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1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2 | 1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方式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仅仅局限于网站及报刊,微博和微信等公开方式少。二是公众互动交流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公开平台与公众交流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全面,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