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号)《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做好2021年报告报送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市公开办函〔2021〕7号)要求,现由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制,向社会公布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桂林市文广大厦20楼,邮政编码:541199,联系电话:0773-2165996,传真:0773-2165892,邮箱:wglbgsk@guili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桂林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以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对涉及广大市民群众切身相关的文化旅游信息进行集中统一收集与筛选,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桂林档案馆、桂林图书馆等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局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动态平台栏目共发布信息92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79条,微博发布信息1092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公共服务、区县动态及文旅行业相关信息等多个板块。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首先,我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程。严格依照政务信息发布程序上传信息动态,严审信息内容,确保正确向上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确保工作实效。
其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指南和目录,立足我局的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另外,不断健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机制,接线后及时将相关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二级机构,各科室、二级机构按照任务分工,明确专人做好各自工作,完成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构建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对社会发布政务信息,并保持持续性改版更新。除与传统官媒保持密切信息对接外,还通过局官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布各种文化旅游重要信息。同时也以此来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捕捉和反馈群众反映的相关信息和问题,回应群众诉求,扩大信息传播力度和广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落实监督保障
一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完善“统一领导、科室配合、机构协作、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机制。
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完善科学考核体系,通过量化考核评比来强化对各级各部门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职能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将12345便民服务平台督查和日常监督纳入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全局干部职工重视、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文件115件、公共文化服务信息30件、旅游市场行政执法结果54件;通过局官网发布各类信息92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9条,政务动态信息41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条;没有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1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共0件,无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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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局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细致,需加强信息监管力度,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压实责任分工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三是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把握不够到位,应急处突能力还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少数情况下存在一定的滞后现象。
(二)后续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实质,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确保各项条例内容正确、有序、有效实施。
二是广泛公布各类文化旅游工作动态和资讯信息,进一步加强各类多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强与民众沟通不断提高文旅系统工作服务水平。
三是拓展信息发布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发布平台内容质量,加大文化旅游惠民活动信息、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信息、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文化旅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提升文化旅游工作形象。
四是加强信息维护工作力量配备和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