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公布桂林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uilin.gov.cn)和《桂林日报》全文公开,电子版可在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桂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市骖鸾路23号;邮编:541004;电话:0773-5813252;传真:0773-5812562;电子邮箱: glzwfw @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2年,桂林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桂林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办发[2012]27号),将原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合并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全市“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解决“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2012年5月,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桂林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市编[2012]30号),并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各县区均按要求成立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大部分单位调整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已制定11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基础上(《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市政办[2009]153号),市本级2012年下发了《桂林市政务服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务组办[2012]1号),对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工作职责和政府信息查阅程序、查阅时间、查阅方式、收费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统一规范了《政府信息查阅登记表》和《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送交信息统计表》,要求各信息查阅场所要定期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提供情况和查阅利用情况。市环保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桂林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拆迁办制定了《市拆迁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市拆迁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供电局下发了《桂林供电局电力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规范》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2年市、县(区)两级及所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实际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同时在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及时发布。市、县(区)两级及所属部门都按要求在3月31日前在本级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了本级行政机关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及数据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桂林市认真抓好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工作,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截止2012年12月底,全市12县5城区、市直64个单位全部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建设率比2011年增长了88%。同时,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均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建设任务,全市(含12县5城区)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信息近4万条。
(五)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
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临桂县“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示范县”的建设,以及兴安县、临桂两江镇“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的建设,制定了《桂林市切实抓好临桂县兴安县临桂县两江镇“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务组发〔2012〕2号),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并及时下拨临桂、兴安示范点建设配套资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与市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多次到临桂县、兴安县检查调研,认真分析、共同商量、出谋划策、现场指导相关工作,切实关心和支持示范点的建设。临桂、兴安